继子有无权利继承继父的遗产?
【客户咨询】
我母亲2009年过世,2010年11月我父亲再婚了,继母带来一个22岁的儿子,现在和我一块居住。请问钟涛律师,继子有没有权利继承我父亲再婚前买的两套房子?
【上海律师钟涛解答】
1、我国继承法规定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所谓有扶养关系主要是指:孩子带来时候不满18岁,父母对孩子尽了抚养义务,父母年老体弱后,孩子对父母进了赡养义务,在这些情况下,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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