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解答,如果某人由于失踪或者意外下落不明,那么先应证明其已经死亡。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如果没有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不存在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继承也就尚未开始。
【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3、《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 上一篇: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无效
- 下一篇:代书遗嘱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