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扫描二维码,向钟律师咨询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68879992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房产继承>捉奸在床得到的照片、录像是合法有效的证据吗? >

捉奸在床得到的照片、录像是合法有效的证据吗?

时间:2012-2-22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往往会涉及到一方有第三者的情况。对此,另一方在法庭上不仅会指责对方的道德败坏,有时还会拿出一些“证据”来,甚至是被捉奸在床的照片、录像等。但这些照片、录像不一定能成为被法院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证据。根据本婚姻律师多年代理诉讼离婚案件的经验,这些照片、录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在自己家里拍到的诉讼离婚对方与第三者亲热时的照片、录像。这种情况在原来是有争议的,有些法官会认为:虽然照片、录像是拍摄于自己家里,但被拍摄者是有隐私权的。这类照片、录像由于侵犯了隐私权而无效,不能做证据使用。有些人则会认为:虽然被拍摄者有隐私权,但拍摄是在自己家中,谈不上私闯他人住宅,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同时,拍摄这些照片、录像的目的是为了在法庭上当证据使用,而不是为了宣扬、侮辱等非法目的,因此,该类照片、录像是合法有效的证据。现如今的主流观点是后者,即此类照片录像是有效的;

2、在旅馆、第三者家里或除自己家以外的其它私密空间拍到的诉讼离婚对方与第三者亲热时的照片、录像。这种照片或录像由于擅闯他人受法律保护的私密空间,因此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离婚证据使用。不仅如此,拍照者还可能会因侵权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如果您手中的捉奸在床的照片、录像是在自己家里取得的,没有过激的侮辱性言行,也没有非法宣扬、传播,那么您就可以拿到法庭上当作离婚诉讼的证据使用。

律师钟涛">http://www.lawyerlihun.com
. TAG: 出轨外遇 婚外情 夫妻离婚 精神损失费 过错赔偿 财产分割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09054781号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