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车辆 不需要有购车指标 |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的,不适用本细则。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不适用本细则。 但车辆赠与需要摇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