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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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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谭明江遗产处理问题的批复 - 遗产继承律师 遗产继承律师 继承纠纷律师 遗产继承纠纷律师 房产继承律师 房屋遗产继承 房产继承律师 房屋继承律师

时间:2012-5-9来源:钟涛律师 作者: 遗产继承律师网点击: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谭明江遗产处理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1976-2-14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1976/113206197611.html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谭明江遗产处理问题的批复 1976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75年12月5日(75)民字第24号“关于谭明江遗产处理问题的请示报告”已收阅。经我们研究认为,如死者谭明江在生前与三个哥哥及侄子谭振鑫在经济上既无来往,在生活上又无相互帮助,并不存在义务权利关系,他们即不应继承此遗产。至于谭小琴的继承问题,谭明江生前所在组织和当地公安机关是否认定了他们养父女关系?特别是谭明江生前对谭小琴是否进行过抚养教育义务,谭小琴对谭明江是否尽过生活扶助义务?这些情况在你院报告中没有写清楚,因此,希你院将上述情况查明,确定是否养父女关系后,按照党的政策结合本案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解决。 此复 . TAG: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谭明江遗产处理问题的批复 - 遗产继承律师 遗产继承律师 继承纠纷律师 遗产继承纠纷律师 房产继承律师 房屋遗产继承 房产继承律师 房屋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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