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生前共同对遗嘱问题作出安排,由于夫妻往往是先后过世的,那夫妻共同遗嘱何时发生效力呢?如果一方过世后,另一方是否可以变更夫妻共同遗嘱呢?
【案情概述】
李某与王某结婚后,生有一子一女,女儿嫁到外地。随后李某与王某亲笔书写了一份共同遗嘱,声明在双方都去世后,将夫妻名下的一套房产归儿子所有。
后李某先去世,女儿回来奔丧,因遗产继承问题和弟弟发生了矛盾。女儿主张应当依照法定继承来分割遗产,或者由母亲变更遗嘱;儿子则认为应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双方协商不成便诉至法院。
律师说法
共同遗嘱在我国《继承法》中并没有涉及,法律也未做出明确规范,但在实践中,共同遗嘱有两方面的问题需要研究。
一、该份遗嘱何时生效?是李某去世的时候还是李某与王某都去世后才生效?
共同遗嘱与被继承人单独立遗嘱最大的不同是为了保护后去世的被继承人,若一个被继承人去世了,就分割遗产的话,后去世的被继承人就可能造成生活困难。
就拿本案中的房产来说,如果李某去世后,就分割房产的一部分,则王某就可能会面临无房可住的局面。
因此我们认为,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应是订立共同遗嘱的所有人都去世以后。
二、李某死亡后,王某作为另一个被继承人是否有权变更或撤销该份共同遗嘱?
对于这一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相关批复规定,财产共有人如立遗嘱处分财产,仅限于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有效;若处分他人的财产部分,则无效。
王某若想变更共同遗嘱,则她只能对属于自己财产做出变更处分,李某已经去世,王某不得违背李某的意愿对其财产再进行处分。
一、夫妻共同遗嘱何时发生效力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但共同遗嘱在我国《继承法》上并没有体现,法律对它并未做出明确规范。
但共同遗嘱与被继承人单独立遗嘱最大的不同是为了保护后去世的被继承人,若一个被继承人去世了,就分割遗产的话,后去世的被继承人就可能会造成生活困难。
因此我们认为,夫妻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是共同遗嘱的所有被继承人全部去世以后。
二、一方是否可以变更夫妻共同遗嘱
对于这一方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关于财产共有人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有效处分他人的财产部分无效的批复》之规定:财产共有人如立遗嘱处分财产,仅限于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有效;若处分他人的财产部分,则无效。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
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因此,如果一方想变更共同遗嘱,则只能对自己的1\2产权做出变更处分。如果夫妻一方死亡,那另一方不得违背配偶的遗愿对配偶的部分产权进行处分。
“夫妻共同遗嘱何时发生效力”,夫妻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是共同遗嘱的所有被继承人全部去世以后。“一方是否可以变更夫妻共同遗嘱”,只能对自己的1\2产权做出变更处分。应注意的是,当出现遗嘱人在共同遗嘱中互相指定对方当事人为遗产继承人,而一个遗嘱人已经死亡,别的遗嘱人尚健在时,应当确认共同遗嘱中,已经死亡的遗嘱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已经生效,尚健在的遗嘱人所作的意思表示部分已经失效。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相关批复:财产共有人如立遗嘱处分财产,仅限于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有效; 若处分他人的财产部分,则无效。
《遗嘱公证细则》: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
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