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超过诉讼时效了,该怎么办?
一、寻求法院处理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二十年。
1、现在使用的是1985年出台的继承法,其中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但是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进行了修改,统一把法院管辖案件的诉讼时时效延长为三年。
3、都是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继承遗产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二百零六条 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如果超过20年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超过了20年最长诉讼时效,代表这你失去了国家法院从法律上管理和帮助你的权利了,也即是你想法院审理判决你的遗产继承案件已经不可能了,法院没有管辖权了。
但是事实上你的继承权一直都在,不会消失,继承人之间还是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能够一致的话, 依然可以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或者你是唯一继承人,也还是有权继承遗产的,丧失的只是通过法院解决遗产纠纷的权利,但是继承权永远都在,只能凭自己的本事去继承遗产了。
三、还有一个特殊的规定,在上海地区,如果是被继承的房屋一直没有发生变化,超过20年以后,被拆迁,那么就拆迁款法院依然具有3年的管辖权,从拆迁之日起算。
上海法院对于很多老房子拆迁规定了特殊的政策,鉴于很多家庭老人去世后并没有对房屋产权进行继承改变,那么超过20年时效的,房屋面临动迁征收的,就拆迁款法院再次获得管辖权,诉讼时效是3年,从房屋被拆迁,签订拆迁协议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