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中,先立公正遗嘱,再立自书遗嘱,以哪个为准?
民法典实行以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在法律效力上一一样的,不存在公证遗嘱优先额内容了,这个是和遗产继承法最大的区别。
不论任何遗嘱,都是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先立公正遗嘱,再立自书遗嘱,两者内容有冲突的,按照最后订立的任何形式的遗嘱为准。就是自书遗嘱在后,就以自主遗嘱为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