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都有哪些?
一、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遗产由全体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分割。每个人的分割可以是均等,也可以根据赡养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个法定继承人里边是没有跳过一代,直接到下一代的,有儿子在,就没有孙子的继承事情。只要儿子去世了,孙子可以代位继承。但是正常儿子在,孙子没有继承资格。
2、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3、分配方案: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分配遗产时,也可以考虑以下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三、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在实际办理中,即使是有遗嘱的情况下,也需要通过公证处或法院来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排除其他可能存在的遗嘱,确保按照最后的或者有效遗嘱进行继承。不是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自己拿着公证遗嘱就可以一个人去过户了,不是这样的。
1、如果大家都认可遗嘱可以协商一致,走公证处办理:
如果所有继承人认可遗嘱真实性,能够就遗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也是要通过公证处来办理继承公证。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并且在公证员面前确认遗嘱的内容和继承的分配方案。公证处会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然后出具公证书。继承人可以凭借公证书去办理遗产的过户和领取手续。
2、如何有人不认可遗嘱,也不配合来签字,协商不一致,只能走法院诉讼办理:
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对遗嘱的有效性有争议,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遗嘱的内容、继承人的权益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遗产的分配。之后法院作出判决,继承人可以凭借判决书去办理遗产的过户和领取手续吗,具体去房产管局、银行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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