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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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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外婆去世了,他们的两个儿女也去世了,房屋的产权如何分配呢?

时间:2024-11-20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外公外婆去世了,他们的两个儿女也去世了,房屋的产权如何分配呢?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老人的法定继承人是包括配偶,子女,和他们的父母,兄弟姐妹等等。

一、遗产分配按照这个优先级,遗赠抚养协议》遗嘱=遗赠》法定继承。

在遗产继承中,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级是最高的,其次是遗嘱,最后是法定继承。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那么遗产的分配应首先遵循该协议的条款。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但存在遗嘱,那么遗产分配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那么遗产分配将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办理。

二、如果留下的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办理,但是也需要区分大家协商一致,和协商不一致2个情况来解决。区分就是 公证处或者法院诉讼解决

提示:

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在实际办理中,即使是有遗嘱的情况下,也需要通过公证处或法院来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排除其他可能存在的遗嘱,确保按照最后的或者有效遗嘱进行继承。不是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自己拿着公证遗嘱就可以一个人去过户了,不是这样的。

1、如果大家都认可遗嘱可以协商一致,走公证处办理:

如果所有继承人认可遗嘱真实性,能够就遗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也是要通过公证处来办理继承公证。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并且在公证员面前确认遗嘱的内容和继承的分配方案。公证处会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然后出具公证书。继承人可以凭借公证书去办理遗产的过户和领取手续。

2、如何有人不认可遗嘱,也不配合来签字,协商不一致,只能走法院诉讼办理:

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对遗嘱的有效性有争议,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遗嘱的内容、继承人的权益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遗产的分配。之后法院作出判决,继承人可以凭借判决书去办理遗产的过户和领取手续。

所以外公外婆去世以后,那么他的遗产正常是由他的子女来进行的。如果子女也去世了。可以子女的后代,子女的子女来继承。这就叫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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